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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异地转移档案一并转移吗

被浏览: 0次 2023年02月15日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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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一、到深圳工作后可以把前工作地的社保转移过来吗
可以转的。 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即持本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通过后,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在全国内可以转移,无需在两地重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重复缴费的养老保险部分,在归集到同一统筹区域后,由转入办理退费手续。根据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新政策来说,参保人员流动就业,若同时在两地以上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账户合并需要的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SF051一式三份;
3、缴款凭证缴款书或银行缴费回单原件、银行存折的复印件;
4、单位退费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涉及人员的应征资料,如劳动合同、户籍证明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